如何确认定金合同的买卖效力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11-14 15:47) 点击:395 |
如何确认定金合同的买卖效力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合伙人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文再尚作为卖方与单伟签订《定金合同》,约定将某处80平米房屋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单伟,同时约定定金10万元,预付款100万元(含定金),剩余款项在单伟取得房产证后,由贷款银行向文再尚支付等具体细节,同时约定以后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定金合同》当天,单伟向文再尚支付预付款100万元,文再尚将房屋交于单伟。但其后由于房价上涨,文再尚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也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单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
法院审理: 《定金合同》已涵盖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的真实意图是签署买卖合同,单伟除了交付定金外,还支付了一半房款,文再尚也已将房屋交付单伟,故双方实际履行已超越定金合同的范围,应继续履行,遂判令文再尚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评析: 文再尚与单伟虽签订的是《定金合同》,但在内容上不仅涵盖定金数额,还包括房屋面积、房价款、预付款、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该定金合同实质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并且,针对该合同,单伟支付了一半款项,且实际已入住,合同完全能够继续履行,故法院判令文再尚继续履行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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