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同住人是否有权拒绝腾房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9-04-23 10:37) 点击:411 |
房屋同住人是否有权拒绝腾房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合伙人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向勇公司取得某地区拆迁许可证,赵月的私房在拆迁范围内,向勇公司经与赵月协商,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约定赵月在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搬家交房,向勇公司一次性向赵月支付拆除房屋补偿款、搬家补助费及拆迁补助费人民币22万元。协议签订后,向勇公司支付了相应费用,但房屋同住人赵月的侄女赵娇认为,自己是房屋同住人,与姑妈长期居住在这里,在他处无房,自己对补偿协议不知情,不愿腾房,向勇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赵月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享有占有、使用、处分该房屋的权利,与向勇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且其亦同意按补偿协议继续履行。赵娇虽是同住人,但非房屋所有权人,无权主张补偿协议无效,故判令赵娇限期腾空系争房屋。
律师评析: 本案中,系争房屋是私房,房屋所有权人是赵月,其当然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赵娇虽是赵月的侄女,与赵月居住在一起,但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不具备被征收人资格。 赵月作为权利人,与向勇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并收取了相应补偿款,亦同意按补偿协议继续履行,赵娇作为非系争房屋权利人,认为对补偿协议不知情,并主张该补偿协议无效,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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