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挂靠公司也要担责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20-05-19 09:16) 点击:684 |
被挂靠公司也要担责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合伙人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龙翔公司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实际交付王军施工,之后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出现维修问题,发包方自行维修花去人民币100万元。发包方起诉龙翔公司,龙翔公司为此支付了100万元。龙翔公司以此为由起诉王军,要求王军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 王军作为实际施工人,应对自己承建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龙翔公司赔偿后,依法取得追偿权,但龙翔公司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王军施工,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法院酌定龙翔公司承担30%的责任,故判令王军支付工程款70万元。 律师评析: 《建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本案中,龙翔公司是承包方,依法应该承担相应维修责任,而且,其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王军实际施工,主观上存在过错,故其应该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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