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2-08-23 14:41) 点击:949 |
强制执行申请书 【(2011)沪…中民一(民)终字第…号】 申请人: …,女,汉族,…年7月23日出生,电话:… 住上海市…路…号…室。 第一被执行人:…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负责人:…(经理),电话:… 住所地:浙江省…市…街道舜…路…号。 第二被执行人:…,男,汉族,…年6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电话:…,住浙江省…市…镇…村…号, 第三被执行人:…,男,汉族,…年8月14日出生,住浙江省…市…镇…村…号。 申请人诉被执行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于2011年10月19日作出(…)…民一(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此后经上诉,上海市第…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10日作出(2011)沪…中民二(民)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贵院一审判决及上海市…中院的终审判决,申请人申请执行如下: 一、第一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医疗费15503.80元,误工费13360元,护理费450元,营养费450元,交通费500元,电动车损失费515元,合计30778.8元。 二、第二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停车费70元,评估费120元,鉴定费90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预付的案件受理费73.50元,合计6163.5元。 三、第三被执行人对第二被执行人的赔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款项共计36942.3元,申请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执行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律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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