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如何搜集证据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2-11-22 23:21)    点击:833

离婚诉讼如何搜集证据

 

    从本人每次接待当事人的场景都可以看出,大多数离婚案件都是在一方不思悔改、我行我素,另一方万般无赖的情况下发生的。当事人来律所委托律师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第三者插足,家庭暴力,嗜赌如命,吸毒,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等等。

但从当事人一脸茫然的表情又可以看出,他们根本不知道从何处下手,去搜集对自己最有利的证据,从而一剑封喉,大获全胜。当然,在这里,这种大获全胜一方面是指让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使本方如释重负,摆脱婚姻的束缚,另一方面又指在离婚的同时,本方可以出口恶气,获取到最大的权益,包括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分割更多的财产。

因此,如何搜集证据就显得异常重要。在这里,马律师提醒,当事人搜集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搜集家庭财产的证据。

当事人想离婚,多方打听,甚至来律所找律师,这些事千万不能让对方知道,如果对方知道,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对本方十分不利。另一方知晓后,他的主要表现为:马上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

因此,在来律所找律师之前,不能打草惊蛇,到处声张。当事人要先不露声色地收集和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证据,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等等。对这些财产证据该搜集的搜集,该复制的复制,该录像的录像。

二、要注意搜集对方过错的证据

要在离婚中获得更多损害赔偿,就要搜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当然,搜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搜集证据时,可以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等。

对于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被打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也可以搜集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左右邻居的证词,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如果有可能的话,还要尽量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对于第三者插足的当事人,可以搜集居(村)委会或对方所在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另外,对于其他过错,马律师提醒,可以搜集司法、行政机关对对方的赌博、吸毒处罚的记录等等。在此,希望我的提醒能给您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帮助。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庆勇律师, 1580091491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东方路818号众城大厦12楼 )

作者简介:马庆勇律师,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经济法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马律师法学功底深厚,诉讼技巧熟练,人脉关系广泛。自执业以来,先后在多家报纸、杂志发表劳动争议、民事诉讼、婚姻家庭类文章,广受好评。先后担任十几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马律师有过长期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多年供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熟悉诉讼流程和技巧,并始终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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