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过户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09-05 14:36) 点击:600 |
房产如何过户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律师 15800914918) 一、前言 按照我国《物权法》的不动产公示公信原则,当房屋经过买卖、赠与、继承、交换或其他形式,致使房屋产权发生变动时,该房屋须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即:房产过户。 特别是在房屋买卖合同完成以后,为了最大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买卖双方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 二、过户材料 在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让、变更手续时,应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区别不同情况提交以下证件材料: (一) 关于新建房屋 1、开发商应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即:开发商依照规定程序完成整个项目的所有权证申领工作。 2、在取得所开发楼盘的房产证后,开发商再分别协助每一个购房人领取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3、对于翻建、扩展的房屋,除了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图纸外,还须提交房屋原产权证件。 (二)关于购买房屋 买卖双方须提交原房产产权证、买卖合同及完税证明。 (三)关于赠与房屋 受赠方须提交原房产产权证、赠与书和公证书。 (四)关于交换房屋 交换双方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或契约。 (五)关于继承房屋 继承方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公证遗嘱、继承人接受遗产或认可他人接受遗产的证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六)关于析产房屋 权利人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 (七)关于拆迁房屋 权利人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的证明。 三、结语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清楚,登记机关有权暂缓或不予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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