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流程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3-09-05 15:20) 点击:485 |
房屋买卖流程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律师 15800914918) 一、房屋买卖概要 (一)选房,签《预购房协议》; (二)交首付,签《商品房认购书》; (三)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同时收回《预购房协议》及《商品房认购书》; (四)办理银行贷款,缴纳契税及房屋维修基金(注意:开发商只有在《预售许可证》下来后,才能和你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办理产权证明。 二、查看“五证、两书” (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是关于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是关于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 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二)要查看开发商的“两书” 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三、办好银行贷款 (一)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须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须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附: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二)开发商须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三)信贷员会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然后,逐级审批; (四)贷款银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五)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须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六)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银行; (七)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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