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公司的财产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3-12 16:51) 点击:481 |
夫妻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公司的财产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某一方的公司财产,如何执行生效判决并实现自己的权益是需要讲究策略的。 首先,要确定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财产到底是什么?某一方作为公司股东或者某一方单独开办了独资公司,该公司的财产并不就是某一方的财产,也并不当然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财产具有独立性,不能当然列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夫妻另一方只能将一方在公司中的股权列为共同财产,这样,夫妻一方在公司的财产就是股权。 其次,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冻结一方在公司中的股权,然后要求平分股权,这样,另一方便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来实现对公司财产的权益。不过现实当中,由于一方有可能只是参股或者控股,必然涉及第三人股东的利益,因此,由于离婚财产分割而持股的另一方实际无法经营公司或者控制公司,会出现股东空有股权,而无法获取红利的局面。因此,马律师建议夫妻另一方可以争取股权对价,以实现自己的权益。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