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拆迁时如何处置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3-22 15:46) 点击:571 |
违章建筑拆迁时如何处置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泰山公司对某处实施房屋建设拆迁,杨东在拆迁区域内有房屋一栋,其中50平米有产证,另外50平米无产证,系近期加盖。经某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认定:该房屋系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恶意加盖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某市城建局之后作出了拆迁裁决。杨东不服,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某市城建局作出的拆迁裁决。 法院审理: 杨东请求撤销裁决及不予采信某市规划和国土局作出的违章建筑房屋的理由不充分,某城建局是该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具有作出拆迁裁决的法定职权,其依据杨东房屋被拆迁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拆迁政策,对杨东房屋作出的拆迁裁决符合法律规定,故对杨东的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评析: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对于违章建筑的态度是整改或者拆除。这就需要分情况讨论。对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恶意加盖房屋意图获得更多征收补偿款的行为必须进行严惩,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对于一般违反城市规划,影响不大,能够通过整改,或者通过补办手续、缴纳罚款获得相应许可证的,可以将违章建筑视为合法建筑,在征收时予以补偿。就本案而言,杨东系恶意加盖房屋,意图获得拆迁补偿,违章行为恶劣,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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