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逾期不搬离如何处置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3-23 10:45) 点击:520 |
承租人逾期不搬离如何处置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张勇与赵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赵亮的一套房屋。双方约定:每月租金4000元,保证金8000元,租期2年,支付方式先付后住,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扣留保证金。2010年8月1日,合同到期,但张勇并未按期搬离,也没有缴纳租金。2010年10月1日,赵亮要求张勇搬离,遭到张勇拒绝,赵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搬离,并支付租金。 法院审理: 张勇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的行为和赵亮对此给予默认并催促其缴纳租金的行为,可以推定双方当事人就继续按原合同履行义务达成协议,原合同继续有效,现张勇拒绝缴纳租金,故判令张勇限期搬离,并支付租金。 律师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在原租赁合同有效期满后,张勇继续租赁使用房屋,赵亮予以认可,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仍应按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张勇却拒绝缴纳租金,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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