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3-23 11:38) 点击:478 |
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李华与姜燕是夫妻,姜燕因生育女儿琳琳难产不得不切除子宫。随后,李华外出做生意,生意越做越大,姜燕一直在家里操持家务,没什么经济收入。之后,双方因感情不合,李华提出离婚,并要求7岁的琳琳归其抚养。姜燕不同意,李华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双方感情破裂,判令双方离婚,但姜燕已切除子宫,虽经济收入有限,琳琳应归姜燕,故同时驳回李华要求抚养琳琳的诉讼请求,判令琳琳归姜燕抚养。 律师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基本原则为:一、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二、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可予准许;三、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其中包括:已做过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本案中,考虑到姜燕已经切除子宫,没有生育能力,属于法律规定抚养权归属的优先考虑的情形,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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