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大于拆迁房屋面积如何处置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4-24 16:31) 点击:519 |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大于拆迁房屋面积如何处置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李杰在某处拥有一套住房,建筑面积100平米,望江公司2003年取得该处拆迁许可。经与望江公司协商,李杰同意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双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合同约定由望江公司为李杰一家调换与被拆迁房屋面积相同的住房一套。合同签订后,李杰从拆迁房屋搬出。三个月后,望江公司通知李杰搬迁入住,但提醒由于所置换的房屋面积为120平米,大于100平米,李杰应另外支付20平米的购房款30万元。李杰不同意,并搬迁入住,双方协商不成,望江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30万元。
法院审理: 双方所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望江公司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判令超过面积3%以内的部分房款由李杰承担,其余房款损失由望江公司自行承担。
律师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就本案而言,由于对于调换的房屋面积大于拆迁房屋面积如何处理,双方约定不明,现在调换人李杰又不同意解除,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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