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合同中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效力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4-09-03 16:23) 点击:631 |
如何确认合同中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效力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飞翔公司与神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须同时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才能有效。因签订合同时,飞翔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出考察,故该合同上只加盖了公司印章,后法定代表人回来,认为合同对飞翔公司有不公平条款,故拒绝签字,之后,神剑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有效。
法院审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虽不是施工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双方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才能生效,飞翔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故判令该合同未生效,并驳回神剑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评析: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不是施工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本案中,由于双方已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法定代表人签字,根据约定优先原则,若所附条件未成就,则合同不能生效,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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