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农民工分包合同的效力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4-09-11 17:22) 点击:529 |
如何确认农民工分包合同的效力 (本文作者: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向阳公司与下关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向阳公司承建下关公司的办公楼工程,合同签订后,向阳公司在施工时,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农民工施工队施工。之后,工程经验收合格,但由于下关公司拖欠向阳公司工程款,向阳公司也拖欠农民工工程款,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阳公司支付工程款80万元。
法院审理: 因农民工工程队不具有专业资质,故其与向阳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不受合同无效的影响,且其所分包工程合格,故向阳公司应该支付工程款,另外,下关公司拖欠向阳公司工程款高于农民工劳务费,故判令向阳公司支付农民工劳务费80万元,下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因此,农民工工程队如果具有劳务资质,其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则无效。本案中,农民工工程队无相应专业资质,故该合同无效。但合同无效不影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因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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