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书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5-04-22 10:32)    点击:349

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无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汉族,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X,汉族,生于19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xxxx年x月xx日                          xx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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