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起诉状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6-08-12 13:26) 点击:470 |
关于一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起诉状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15800914918]
原 告:吴-- 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被 告:---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49134元[具体包括: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243334元,车辆牵引费800元,评估费5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报警后,上海市公安局--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就该事故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所有的车辆追尾,须承担全部责任。 原告所有的车辆已向被告--有限公司--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都在保险期间内。 事后,原告按被告定损结果向案外人应--赔偿车辆维修费13000元。 但就原告车辆维修一事,被告却始终不予解决。原告无奈,只好委托--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对原告所有车辆的车头部位损失进行评估,用去评估费5000元,评估中心于 另外,原告因车辆整车损坏严重,不得不接受牵引,用去车辆牵引费800元。 现原告依法起诉,请求贵院依法作出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吴--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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