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无施工资质如何结算工程款 |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7-03-07 17:12) 点击:469 |
承包人无施工资质如何结算工程款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律师网站:http://www.shzyfchtls.com/index.html 案情简介: 荣业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文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总价款为1800万元。其后,文汇公司施工完毕,工程经验收合格并交付荣业公司使用,荣业公司尚欠工程尾款300万元。文汇公司要求支付,荣业公司提出文汇公司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不应再要求支付,文汇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审理中,荣业公司认为,文汇公司不具有相应资质,应通过造价鉴定扣除其利润后确定具体工程款。法院认为,文汇公司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双方所签订合同无效。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荣业公司向文汇公司支付工程尾款180万元。
律师评析: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因文汇公司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双方所签订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已将劳务和建筑材料物化到建设工程中,无法返还,故应折价支付工程款,因此,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