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承包方能否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权利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7-06-14 11:09)    点击:448

装饰工程承包方能否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权利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律师网站:http://www.shzyfchtls.com/index.html

 

案情简介:

文杰公司系某大楼的所有权人,文杰公司将大楼出租给增盛公司从事KTV经营,增盛公司与晓瑞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后因增盛公司未支付租金,文杰公司与增盛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晓瑞公司装饰工程被迫停止,经核算,装修款为80万元,增盛公司拒不支付,晓瑞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文杰公司、增盛公司连带支付。

 

法院审理:

文杰公司仅系房屋所有权人,并非装饰装修合同发包人,晓瑞公司向其主张装修款依据不足,故判令增盛公司向晓瑞公司支付装修款80万元。

 

律师评析:

本案中,实际发包人系增盛公司,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文杰公司。文杰公司只是将系争房屋出租给增盛公司,因增盛公司未支付房租,导致租赁合同解除,进而导致晓瑞公司装饰工程被迫停止。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晓瑞公司只能向增盛公司主张权利,而无权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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