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承包人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责任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7-09-11 11:02)    点击:441

如何确认承包人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责任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律师网站:http://www.shzyfchtls.com/index.html

 

案情简介:

东阳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水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前,水仙公司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至发包方,双方结算付款。其后,水仙公司施工完毕,但一直未提交验收报告,虽经东阳公司多次催要,水仙公司也不配合。之后,东阳公司拒绝支付工程尾款,水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双方施工合同真实有效,双方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前,水仙公司应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至发包方,双方结算付款。但水仙公司一直未提交相应资料,故东阳公司支付工程尾款条件并未形成,法院依法驳回水仙公司的诉请。

 

律师评析:

承包人未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致使工程实际无法竣工验收,该责任在水仙公司,况且,双方施工合同还有明确的约定。另外,东阳公司还提交证据证明已多次向水仙公司催要相应资料未果,因此,水仙公司并未履行相应义务,其要求支付工程尾款的条件并不具备,法院驳回其诉请事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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