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7-11-14 11:46) 点击:413 |
吴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律师网站:http://www.shzyfchtls.com/index.html
笔者成功代理一起吴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某保险公司向吴某某赔偿汽车修理费38万多。 吴某某之子驾驶吴某某的一部好车在行驶过程中,被胡某某驾车追尾,报警后,判定由胡某某承担全部责任,胡某某车辆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但某保险公司对吴某某的车辆定损金额仅为15万元。 接受委托后,代理人首先让吴某某去某专业评估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评估,最终评估金额为38万多。吴某某对某保险公司与某评估中心之间定损金额的巨大差距感到吃惊。 诉讼阶段,某保险公司辩称,吴某某单方面委托做的评估金额太高,请求重新评估。 针对该辩称,代理人不同意重新评估,并陈述:一、某专业评估中心系独立第三方,其作出的定损评估结论更客观、真实;二、某保险公司对吴某某车辆受损一事一直不管不问,吴某某无奈,只好选择第三方评估,并最终支付相应金额用于车辆维修,故某保险公司应支付评估费及相应车辆维修费;三、某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评估,须提供证据证明某专业评估中心评估的程序性或实体性有不合法之处,否则,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以某保险公司没有证据为由,驳回其要求重新评估的申请,并判令某保险公司向吴某某赔偿汽车修理费38万多。 吴某某事后感谢律师,并连连感叹,:“某保险公司原以为15万就打发了,没想到经过诉讼要付38万多,差距真的很大,这官司真的没有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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