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潜水泵买卖合同纠纷案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7-12-25 11:12) 点击:453 |
某公司潜水泵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律师 15800914918] 律师网站:http://www.shzyfchtls.com/index.html
笔者成功代理一起某公司潜水泵买卖合同纠纷案,甲公司无条件返还某公司购买潜水泵货款49万元。 某公司作为服务商向乙公司投标并中标,向乙公司提供潜水泵一台。 中标后,某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中标参数,要求设计、提供符合中标参数的潜水泵一台,其中,一条重要的指标就是流量1200立方/小时至2500立方/小时,以保障乙公司用水需求。但甲公司所提供潜水泵安装完成后,测试的流量最多达1300立方/小时。乙公司要求某公司退货,某公司无奈找到我,向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全部货款50万元。 庭审中,甲公司辩称,其所提供的潜水泵没有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而且,指标参数是1200-2500之间,潜水泵可以达到1300立方/小时,在范围之类,之所以没有达到2500立方/小时,是因为受乙公司采水口地理位置所限,而且因潜水泵工况条件不佳导致,与甲公司无关。 针对甲公司辩称,代理人直言,甲公司作为供货商,对乙公司地理位置及工况点是明知的,这里不仅有丰水期,还也枯水期,但不管在什么时期,甲公司所提供潜水泵都达不到流量要求,显然在质量上存在瑕疵;乙公司之所以要购买潜水泵,是因为乙公司现实生产生活需要,流量要求是硬性指标,现甲公司所提供产品,经多次测试,没有一次达到这一硬性指标,某公司购买该产品的合同目的自然无法实现,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货款。 该案最终经法院调解,甲公司同意代理人的意见,愿意向某公司返还49万元货款,并自行拆除潜水泵。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事后还心有余悸,承认如果没有律师,这钱恐怕是要不回来了。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