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3-23 15:00)    点击:454

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合伙人律师  15800914918]

 

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另外,该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网签条件

1、网签双方当事人系成年人,房屋为一方所有,无第三方查封等权利纠纷,另一方有购房意向,愿意购买房屋。

2、网签双方已就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特别是对拟出售房屋的面积、坐落,房屋价格,房价支付方式等已进行了约定,该约定符合合同的形式。

3、网签双方正常都进行签字确认,未有欺诈、胁迫影响正常交易等情形,签字行为亦有效。

 

三、网签效力

1、按照房屋买卖流程,网签后,买卖双方应签署纸质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因特殊情况未签署纸质房屋买卖合同,亦不影响合同效力。

2、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举证双方虽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但已向税务部门办理了完税手续,证明网签的合同效力已得到政府认可。

3、网签的内容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双方都不应反悔,因此,网签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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