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违章建筑被拆如何维权 |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8-04-12 16:36) 点击:474 |
购买违章建筑被拆如何维权 [本文作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马庆勇 合伙人律师 15800914918]
案情简介: 孙建林在自己房屋的旁边搭建两间住房,王洪与孙建林是朋友关系,知道该两间房系违章建筑,因自己无房居住,便购买了这两间住房,并向孙建林支付房屋价款15万元。后遇动迁,因这两间房系违章建筑,王洪没有被安置,仅取得8千元补偿款。王洪向法院起诉,要求孙建林返还全部购房款。
法院审理: 双方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卖标的系违章建筑,该合同应为无效,买卖合同无效,孙建林取得购房款没有依据,故判令孙建林向王洪返还15万元购房款。
律师评析: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王洪与孙建林系朋友关系,王洪亦知晓该两间房系违章建筑,双方都有过错,因该合同无效,孙建林依法应向王洪返还购房款。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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