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9月26日入职一软件公司,职位是PHP开发工程师,2014年9月30日三年合同期满,现公司已经没有PHP开发的工作岗位。公司领导意思是给我调岗到JAVA开发或前端开发。我回复不愿意调岗,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不胜任调岗后的工作。二是我很清楚公司想并不是真的想挽留,而是希望我自己主动提出离职。
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岗位的约定有: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承诺服从甲方安排。
(2)甲方生产任务不足或因乙方不胜任工作且暂时无岗位安排的,有权安排乙方待岗。
我想问如果公司要求我续约,同时修改劳动合同调岗到我不胜任的职位,我能以不接受调岗拒绝续约获得补偿金吗?
我个人的意愿是离开公司并获得相应补偿金,如果可以与公司协商应该主张多少补偿金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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